关于浔阳区新增7处交通违法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遏制各类交通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一大队决定在浔阳区新增7处交通违法抓拍设备, 对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停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处罚。现将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公告期限为10日。
设备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环城路与甘棠南路路口 |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逆向行驶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违法停车 |
环城路与濂溪路路口 | |
南湖路第二中学门前 | |
南湖支路与长虹大道路口 | |
南湖路支路北向南150米 | |
人民路湖滨翡翠城门前 | |
人民路九江职业大学附属幼儿园门前 |
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一大队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