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遏制各类交通违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反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二大队新增沙阎路与长虹西大道、沙阎路八里湖新区管委会路口等五处电子警察设备,用于道路交通监控及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将电子警察设备的设置地点公告如下,公告期限为十日。
序号 |
设置地点 |
监测内容 |
1 |
沙阎路与长虹西大道 |
违反禁止标线;违反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系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逆向行驶;车窗抛物等 |
2 |
沙阎路八里湖新区管委会路口 | |
3 |
沙阎路与鹤问路 | |
4 |
庐山机场居易路 | |
5 |
庐山机场灵运路 |
特此通告
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二大队
二0二五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