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31日 星期五

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1年度决算

发布时间:2022-11-28     来源:    

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1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单位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评估,参与市区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的评价;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道路交通警(保)卫工作,参与处置道路上的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公安交通管理单位管辖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协助维护全市道路治安秩序,在有效控制范围内履行发案防控、嫌疑人盘查的有关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城市出租车、公共汽车、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发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负责全市机动车注册登记、牌证的发放;负责驾驶人考试、驾驶证发放以及驾驶人的管理;负责监督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城乡道路和安全设施规划以及城市出租车、公共汽车等营运车辆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负责市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协助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管理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领导班子;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为九江市公安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九江市交管支队2021决算公开包含省级和市级资金,纳入汇编包括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本级、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一大队、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二大队、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三大队。

九江市交管支队共有15个内设机构:第一大队、第二大队、第三大队、特勤大队、办公室、财务科、纪委科、指挥中心、事故科、秩序科、政工科、宣传科、车辆管理所、业务监管科、考试科。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351人,其中:在职人员348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4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15,500.8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358.26万元,较2020年4,871.88万元减少3,513.62万元,下降72.12%;本年收入合计14,142.56万元,较2020年15,130.86万元减少988.30万元,下降6.53%,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以及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9,814.42万元,占69.4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328.14万元,占30.6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15,500.8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5,089.20万元,较2020年18,328.89万元减少3,239.69万元,下降17.68%,主要原因是:本年资金有限以及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411.62万元,较2020年1,673.85万元减少1,262.23万元,下降75.41%,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较少及单位年末上缴存量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0,534.41万元,占69.81%;项目支出4,554.79万元,占30.19%;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329.22万元,决算数为10,07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9%。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38.76万元,决算数为8,714.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1%,主要原因是:市区交通设施维护管理费项目部分费用在下一年度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9.53万元,决算数为83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追加社会保险费预算。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6.84万元,决算数为246.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进度支付。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4.09万元,决算数为27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进度支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84.4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449.28万元,较2020年减少1,567.44万元,下降22.34%,主要原因是:部分奖金由其他收入资金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06.50万元,较2020年减少709.80万元,下降32.03%,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以及2020年发放2019年及2020年在职与离退休人员降温费,部分协警项目在基本支出的劳务费列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1.74万元,较2020年增加20.27万元,增长5.31%,主要原因是:属于正常范围浮动。

(四)资本性支出226.96万元,较2020年减少312.58万元,下降57.93%,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设备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5.00万元,决算数为148.82万元,完成预算的72.6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9.29万元,增长6.66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预计本年不会发生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06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64.00万元,决算数为24.24万元,完成预算的37.88%,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21.59万元,增长814.72%,主要原因是:2020年省公安厅统一向各市县区公安局下拨制式警用执法执勤车辆,其中涵盖九江市交管支队第三大队三辆车。根据九府办抄字[2020]215号及九财行[2020]23号文件内容,同意此次配备计划,车辆购置经费分三年解决,因此我单位于2021年支付了省厅配发车辆的70%车款,共计24.24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3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有限,减少购买数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0.00万元,决算数为124.58万元,完成预算的88.99%,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2.23万元,下降8.9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77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3.4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2020年2,755.84万元减少1,022.38万元,下降37.10%,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以及2020年发放2019年及2020年在职与离退休人员降温费,部分协警项目在基本支出的劳务费列支以及2021年度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设备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4.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2.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预算范围的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6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辅警和协警并入了其他项目),金额合计2,485.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强制拖移停放保管机动车费209.39万元,主要用于拖车租赁、保管、停放及拖车维修加油支出;智能交通项目55.9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设备和信息网络、软件购置;检验鉴定费181.40万元;交通设施维护管理费267.68万元,主要用于设施维护;电动车上牌项目7.13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及信息网络、软件购置;其他项目支出1764.20万元,主要用于辅警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九财绩[2022]1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项目、部门整体支出及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及《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2021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我单位对2021年度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自评分数为90.40分。

其中我单位对市区交通设施维护管理费进行自评,自评分数为87分(具体详见附件1),情况如下:


本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是:对城区现有的道路、路口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设施进行全面维护,保障各类交通设施完整、完好,同时加强质量监管,确保交通设施设置合理,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辖区大队根据需要填制计划,报支队秩序科及分管领导审核,项目实施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进行,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由支队财务部门按规定进行采购。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交管部门予以验收结算。各大队每天对本辖区的信号灯、标志、标线、护栏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组织维修,支队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市民留言、新闻媒体反映的交通设施情况,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设施进行监管和维护。

项目绩效情况:完善了道路交通设施。交管支队不断排查交通设施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维护和完善,同时严格施工要求,狠抓施工质量,确保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护栏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提高通行效率。交管支队将设施维护与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相结合,通过对路口的交通渠化,信号灯相位和配时方案的调整,交通设施的优化组合等措施,有效地提高交通通行效率,大大缓解了城区交通拥堵。

项目改进措施:施工效率有待提高。由于交通设施维护工作任务繁重,工作量大,时效性高,需要建立一支高效快速的维保队伍。目前,交管支队在标线施划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滞后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施工力量,才能满足城区不断增加的维保需求。

完善管理制度,实现效益最大化。在项目管理上要有专门的机构、专门人员、专门制度、专门经费,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交管支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实现资金利用率最大化,经济效益最优化。

改进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交管支队将结合业务实际,合理编制绩效目标,完善指标体系,更好地反映项目的完成情况和项目产生的效益。同时交管支队将积极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规范资金的使用流程,促使项目经费得以更合理的投入和使用,以产生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六)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九)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收入以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