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2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单位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评估,参与市区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的评价;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道路交通警(保)卫工作,参与处置道路上的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公安交通管理单位管辖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协助维护全市道路治安秩序,在有效控制范围内履行发案防控、嫌疑人盘查的有关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城市出租车、公共汽车、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发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负责全市机动车注册登记、牌证的发放;负责驾驶人考试、驾驶证发放以及驾驶人的管理;负责监督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城乡道路和安全设施规划以及城市出租车、公共汽车等营运车辆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负责市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协助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管理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领导班子;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2022年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共有预算单位1个,为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单位下设15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工科、纪委、指挥中心、财务科、秩序科、车管所、业务监管科、考试科、事故处理科、宣传科、特勤大队、第一大队、第二大队、第三大队。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516人,其中在职人员348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5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15859.7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1358.26万元减少了1358.26万元,下降了100%;本年收入合计15859.73万元,较2021年14142.56万元增加1717.17万元,增长12.14%,主要原因是:根据赣财政[2021]9号文件要求,自2022年起全省交警部门收支预算相应纳入同级财政管理,2022年市财政保障省编相关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022年新增路口行人和非机动车过斑马线闯红灯一体化自动检测设备项目及共享电动车上牌项目。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4974.98万元,占94.42%;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84.75万元,占5.5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15859.7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5828.38万元,较2021年15089.20万元增加739.18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路口行人和非机动车过斑马线闯红灯一体化自动检测设备项目及共享电动车上牌项目;年末结转和结余31.35万元,较2021年411.62减少了380.27万元,下降92.38%,主要原因是:无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1575.32万元,占73.13%;项目支出4253.06万元,占26.8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054.78万元,决算数为1497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2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02万元,超年初预算3.0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个人奖补专项。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613.86万元,决算数为12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6%,主要原因是:根据赣财政[2021]9号文件要求,自2022年起全省交警部门收支预算相应纳入同级财政管理,2022年市财政保障省编相关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022年新增路口行人和非机动车过斑马线闯红灯一体化自动检测设备项目及共享电动车上牌项目。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83.76万元,超年初预算83.7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创文明城市项目。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9.66万元,决算数为139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主要原因是:发放离退休人员绩效奖金。
(五)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9.40万元,决算数为24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6%,主要原因是:年中增人增资改革,支出金额增加。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1.86万元,决算数为69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6 %,主要原因是:年中增人增资改革,支出金额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21.9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317.05万元,较2021年5449.28万元增加1867.77万元,增长34.28%,主要原因是:根据赣财政[2021]9号文件要求,自2022年起全省交警部门收支预算相应纳入同级财政管理,2022年市财政保障省编相关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64.45万元,较2021年1506.50万元增加457.95万元,增长30.40%,主要原因是:22年补缴21年工会经费及支出解决大型货运汽车安装放大号牌费用。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3.48万元,较2021年401.74万元增加131.74万元,增长32.79%,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退休15人及退休人员缴纳职业年金。
(四)资本性支出906.94万元,较2021年226.96万元增加679.98万元,增长299.60%,主要原因是:2022年更新公车购置14辆,信息网络软件配置更新换代以及为保障日常工作运转而购置的交通执法辅助设备。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416.54万元,决算数为416.5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148.82万元增加267.72万元,增长179.9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安排。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安排。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本年无因公出国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39万元,决算数为2.3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0万元增加2.39万元,超年初预算2.39万元,增长(下降)%,主要原因是2022年省市账合并,省账公务接待支出纳入市账核算。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合理。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5批,累计接待19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省内上级领导对本单位工作的检查与交流。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4.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239.30万元,决算数为239.3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24.24万元增加215.06万元,增长887.21%,主要原因是根据九财资[2022]71号文件,同意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2年更新购置14辆执勤用车和特种专用技术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4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合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74.85万元,决算数为174.8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124.58万元增加50.27万元,增长40.35%,主要原因是2022年省市账合并,省账公车运维支出纳入市账核算,年末公务用车保有83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合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71.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1733.46万元增加1137.94万元,增长65.65%,主要原因是:资本性支出增加679.98万元,为2022年更新公车购置14辆,信息网络软件配置更新换代以及为保障日常工作运转而购置的交通执法辅助设备;项目支出增加为2022年新增路口行人和非机动车过斑马线闯红灯一体化自动检测设备项目及共享电动车上牌项目以及22年补缴21年工会经费及支出解决大型货运汽车安装放大号牌费用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3.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3.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执勤执法车辆。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7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988.16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4235.05万元的94.17%。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对2022年度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自评分数为91.5分,其中我单位对市区交通设施维护管理费进行自评,自评分数88分,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市区交通设施维护管理费 | ||||||||
主管部门 |
九江市公安局 |
实施单位 |
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400 |
400 |
400 |
- |
100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年度资金总额 |
400 |
400 |
400 |
10 |
100 |
10 | |||
执行率偏差原因及整改措施 |
交通设施维保工作事多繁琐,有时在工作中存在不足,我们将落实工作责任,细化责任分工,完善组织管理,将有限的经费用足用好。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做好中心城区273个灯控路口的信号灯维护,城区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护栏的维护,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
已完成年初制定的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目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及整改措施 | ||
绩效目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 |
中心城区273个灯控路口信号灯维护、城区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护栏的维护。 |
=100% |
100 |
6 |
6 |
||
交通咨询、信号灯及交通设施维保等项目服务的购买。 |
=100% |
100 |
7 |
7 |
|||||
质量 |
确保得到强有力的技术和服务支撑。 |
>=90% |
92 |
6 |
5 |
技术力量有待加强,加大技术人员培训。 | |||
确保设备运转正常、清晰、齐全、有效。 |
>=90% |
91 |
7 |
6 |
技术力量有待加强,加大技术人员培训。 | ||||
时效 |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
>=90% |
91 |
12 |
10 |
缩短维护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 |||
成本 |
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控制成本。 |
=100% |
100 |
12 |
12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服务社会大众,服务九江经济建设。 |
>=90% |
92 |
8 |
6 |
不断完善交通设施,节约市民出行成本。 | ||
社会效益 |
提升管理水平,保障交通参与者获得安全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
>=90% |
93 |
8 |
6 |
提高市民满意度。 | |||
生态效益 |
采用绿色环保产品,避免产生生态污染。 |
>=90% |
95 |
7 |
6 |
推广使用有益于环保的产品。 | |||
可持续影响 |
为市民提供长期可持续性服务。 |
>=90% |
95 |
7 |
6 |
长期坚持,不断提供良好高质量的服务。 | |||
满意度 |
满意度 |
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力争公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
>=90% |
95 |
10 |
8 |
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不断提高市民满意度。 | ||
总分 |
100 |
88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应对报表项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适当说明。(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准,可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六)职业年金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其他交通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十)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工工资、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十一)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十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机关运行经费以外的一些日常经费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要、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